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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页项目公示随县2023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九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

随县2023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九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

信息来源:http://www.hbjyhbkj.net/ 作者:湖北景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时间:2024-02-19 09:15

一、项目概况

随县2023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九位于湖北省随州市随县新街镇苏湾村,东至农路,南至坑塘,西至空地,北至公路,西南侧为居民区。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207m2(合约3.31亩),其中有效用地面积1902m2(合约2.85亩),道路用地面积305m2(合约0.46亩)。地块原为集体农用地,现状为平整土地;拟规划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,属于居住用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(R)。

二、调查内容

随州市随县新街镇苏湾村,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、现场踏勘、人员访谈等手段,识别地块历史和现状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和污染物,排查地块污染可能性,初步分析地块污染状况。

三、调查结果

根据调查结果,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,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,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,能够满足居住用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(R)要求,可用于后续开发利用。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至此结束,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。

四、建议

1、地块在开发过程中,若发现地块内填埋、掩埋特殊物品、不明物品、设施以及土方开挖过程中土方散发异常气味、土层性质、结构、色度存有异常状况、地下水存在异常情况等,应立即停止相关作业,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境安全,并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,必要时需另行调查评估。

2、对于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,建议有条件的情形下应当单独收集和存放,符合条件的优先用于土地复垦、土壤改良、造地和绿化等。

3、地块开发利用前,做好地块环境管理工作,禁止外来客土或其它固体废物于地块内随意堆存。

4、加强对地块的环境监督,在该地块后续开发过程中,保护地块不新增外界人为污染,杜绝出现废水、固废等倾倒现场。

五、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

委托单位:随县新街镇苏湾村村民委员会

通讯地址:随县新街镇苏湾村三组

六、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

编制单位:随州市景新检测有限公司

通讯地址: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孵化园(8号地)望城岗村第4栋第4层厂房

联系人:张俊    联系电话:0722-3325099